明明买东西时给了你10元钱,却硬要说给了你100元,并且还“证据确凿”。4月17日下午,在天台县街头镇开副食店的陈女士便中了骗子的圈套。 当天下午3点左右,一位年约二十七八的男子来到陈女士的小店买一包红双喜香烟。陈女士接过男子递过来的钱后,找了钱,给了烟。男子接过烟和钱后说道:“老板娘,你找错钱了,我刚才给了你100元,你只找了我3元,还差90元呢?”陈女士听后说:“你刚才明明给我的是10元呀,我找你3元是对的。”男子反驳:“我给你的是100元,大白天的,我不会无缘无故*来骗你的钱。”见店内有人争吵,好几个路人围了过来问究竟。男子对围观的人说:“我记得自己的那张钱,上面记了一个朋友的名字和电话号码,朋友的名字叫何军。”陈女士当着围观者的面从柜子里拿出五张百元大钞。不料,一张百元大钞的左下角果然有何军两字和一串电话号码。这下,陈女士说不清楚了,无奈之下只好找了男子90元。 待男子走后,陈女士越想越不对劲,丈夫进完货回家,陈女士将此事告诉了他,他听后与邻居一起分析:陈女士遇到的骗子用了新骗术。行骗者事先让同伙拿着做有记号的大钞来店买东西,过一会儿自己再用小钱来买东西,然后硬说给的是大钱,因为说的清楚明确,“证据确凿”、“事实摆在眼前”,卖者往往就有理说不清了。 这时,陈女士才恍然大悟:“是的,我现在才想起来,比男子早20来分钟,是有一个女的拿着100元钱买了两瓶可乐……”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店主:以后凡遇到此类情况,因多留一个心眼,及时报警,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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